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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张红成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兴化市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目标,积极适应内设机构改革要求,大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严格依照上级统一部署,依法、精准、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办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九类罪名提请逮捕案件229件432人,公诉案件257件703人。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认定,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提捕案件20件71人,公诉案件12件95人。

二、围绕发展大局发力,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立足检察职能,通过专业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触角延伸,深度参与三大攻坚战,做到检察贡献不缺位。

三、聚焦办案质效提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对标办对案、办好案,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年,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48件655人,审查起诉案件937件1454人。

四、压实平安建设责任,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把参与社会治理、促进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内容,坚持打击、保护、预防并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兴化贡献检察力量。

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犯罪。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17人。坚决惩治诈骗、敲诈勒索犯罪,批捕31人,起诉46人。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0件15人。

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强化职务犯罪专业化办案组建设。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件10人,审结7件9人。

持续打造“小翁姐姐”品牌。坚持“教育、挽救、感化”方针,对犯罪情节较轻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6人,不起诉14人(含成年在校学生4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

五、推进强基固本工程,锻造人民满意检察铁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将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融为一体,带动队伍干事创业、争先进位。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司法为民初心,担当法律监督使命,为实现兴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检察工作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坐标系中去谋划,依托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找准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转变司法理念,跳出检察看检察,克服就案办案,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努力为法治兴化建设更好地贡献检察智慧。

二是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治本之年,将继续按照“不放过,不凑数”的要求把好案件质量关,保证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将在破案攻坚、深挖线索、破网打伞、打财断血、行业治理、固本强基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专项斗争再深化。不断总结前期工作成果和经验,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斗争成果,取得压倒性胜利。

三是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者。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优化民生检察工作。针对食药安全、环境保护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针对“假官司”“执行难”等问题,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和非诉执行活动监督。针对未成年人关护问题,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保护,推动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把临界未成年人帮教预防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办案中的释法说理工作,以“楚楚普法”为载体,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全社会尊崇法律。

四是毫不懈怠抓好队伍纪律建设。始终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突出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党建引领、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等工作,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弘扬实干精神,养成在纪律和规矩下工作的习惯。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深入推进“三式三责”,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强化司法办案监督,严格执行过问案件登记报告制度。注重职业精神的弘扬和传承,培树先进典型,引领队伍向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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